各单位:
为充分调动系(院、部)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济宁学院系(院、部)工作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学校对各系(院、部)2017年度党建、教学、科研、学团等四方面工作进行了考核。
考核包括自评、材料展示、述职、专家组评议打分四个环节。考核成绩最终分别由学校组成的四个专家组依照标准,根据各单位述职和提交的支撑材料、以及现场实地考察等情况赋值评分。考核等级分A、B、C三档,其中各单项得分前5名的单位定为A档。
现将考核档次为“A”的单位名单公示如下:
党建工作:中文系、教育系、初等教育学院、经济与管理系、学前教育学院。
教学工作:外国语系、化学与化工系、教育系、生命科学与工程系、数学系。
科研工作:化学与化工系、物理与信息工程系、数学系、生命科学与工程系、美术系。
学团工作:物理与信息工程系、计算机科学系、教育系、初等教育学院、学前教育学院。
发展规划处
2018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