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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发规处《2017年度系(院、部)工作考核结果公示》

发布时间:2018-04-09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单位:

为充分调动系(院、部)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济宁学院系(院、部)工作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学校对各系(院、部)2017年度党建、教学、科研、学团等四方面工作进行了考核。

考核包括自评、材料展示、述职、专家组评议打分四个环节。考核成绩最终分别由学校组成的四个专家组依照标准,根据各单位述职和提交的支撑材料、以及现场实地考察等情况赋值评分。考核等级分A、B、C三档,其中各单项得分前5名的单位定为A档。

现将考核档次为“A”的单位名单公示如下:

党建工作:中文系、教育系、初等教育学院、经济与管理系、学前教育学院。

教学工作:外国语系、化学与化工系、教育系、生命科学与工程系、数学系。

科研工作:化学与化工系、物理与信息工程系、数学系、生命科学与工程系、美术系。

学团工作:物理与信息工程系、计算机科学系、教育系、初等教育学院、学前教育学院。


发展规划处

2018年4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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